“走过路过别错过!懂法守法不吃亏,民法典知识学起来!”。5月18日,在和硕县县城的集市上和硕县公安局的民辅警们笑容满面地吆喝着,热情地招呼着过往行人,并向商户和群众讲解:“大家看,咱们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出去打工,签合同、讲诚信可太重要了!《民法典》里明确规定,合同一旦签订,双方都得按约定办事,要是有人违约,那可得承担法律责任!”生动形象的讲解,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,引得不少群众驻足聆听、频频点头。
知识竞答环节更是人气爆棚,“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?”“我知道!不需要!”一位大叔自信满满地回答,成功赢得一份法治主题的购物袋,引得周围群众纷纷鼓掌,现场气氛热烈,欢呼声、鼓掌声不断,群众在欢声笑语中轻松掌握了实用的法律知识。
“警察同志,我借给朋友的钱,都过了约定时间还不还,这可咋办啊?”一位大哥满脸愁容地向民警求助。民警翻开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,指着借贷纠纷的相关条款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道:“大哥,您先别着急,咱们把借条、转账记录这些证据都保存好。要是对方一直不还,咱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法律肯定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!”听了民警的解答,大哥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,竖起大拇指连声道谢:“这下我心里踏实多了,太感谢你们了!”
活动现场,还专门设置了法律咨询台,邀请法律专家 “坐镇”,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,从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到土地纠纷处理,从遗产继承问题咨询到侵权责任认定,专家和民警们凭借专业知识和耐心态度,为群众答疑解惑,切实解决大家的“急难愁盼”问题。
此次赶集日“美好生活・民法典相伴”宣传活动,发放宣传资料580余份,解答法律咨询110余人次。未来,和硕县公安局将持续探索创新各类普法宣传形式,让法律真正成为群众美好生活的“守护者”,为建设法治社会、平安家园注入源源不断的公安力量。
供稿单位:新疆和硕县公安局
通讯员:车晓静
值班编辑:王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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