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
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地、单独地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。通常只要有一个直接证据,就可以认定案件事实;但是对于只有若干间接证据而没有收集到直接证据的案件来说,除非这若干间接证据都为真,有足够的数量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、严密的证据锁链,并且该证据锁链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,才能认定案件事实。
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:
(1)检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,相关性和合法性,只有客观存在的,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。
(2)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,即有关犯罪时间、地点过程、段、具后果、目的、动机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,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。
(3)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必须是互相衔接,互相协调一致,互相印证的,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。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,没有矛盾。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。
(4)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,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,确凿无疑的。即,该证据链锁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。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,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。
[法律依据]《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六十三条: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。
第六十四条: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、客观地审核证据,依据法律的规定,遵循法官职业道德,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,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。
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间接证据应如何应用的相关法律知识。直接证据就是当事人供述的事实材料,通过查证之后作为定案依据,而间接证据往往不能直接反映事实,需要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结合起来,经过一定的推理之后来判定事实。